2010年6月13日 星期日

屢見劣茶混充 茶葉強制標識產地 (原視)

市面上有不少打著台灣茶的茶葉,其實有很多都是混充越南茶的冒牌貨!從明年起,衛生署將強制要求進口業者,要依照農產品比例,一一標示產地國,不能再標榜是「台灣製」,違反規定者,將依法處四到二十萬元罰鍰。

買了這盒一斤八百塊,號稱台灣高山茶的茶葉回家沖泡,但萬萬沒想到,裡面裝的卻是越南進口的廉價茶葉,把消費者當冤大頭!不過像這樣魚目混珠的情況,明年起就會受到規範,因為所有茶葉都要有產地標示。

衛生署說,即使業者進口新鮮茶葉,然後在台灣乾燥發酵做成烏龍茶,也不能對外宣稱是「台灣茶」。對於這項新規定,多數茶農表示肯定,認為這樣對本土茶葉比較有保障,不過也擔心,很多東南亞進口的茶商都是台灣人,烘培技術又來自台灣,一旦分裝或混裝,政府要查出來恐怕困難度很高。

衛生署表示,將會和海關合作從源頭稽查,了解有哪些進口商,賣到哪些下游茶行,是否依照規定標示產地;而除了茶葉之外其他包括大蒜、香菇、竹筍、梅子、李子和花生等總共七個項目,也都要把產地標示出來,如果違反規定,將依法處4到20萬元罰鍰。

新聞來源自 同志聊天室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