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3日 星期五

避免遭冒用 金管會擬訂信用卡免簽名金額上限3000元 (NOWnews)

由於美食街、電影院、大賣場或加油站等特約商店,若消費金額在3000元以下,得以免簽名方式結帳,以利持卡人事先知悉。

另外,收單機構對於「感應式交易」的特約商店,也應將感應器裝置於結帳櫃檯前方,持卡人目視可及處,並將感應器正面面向持卡人;且交易必須在持卡人親自到結帳櫃檯結帳時才能啟動,並必須由持卡人自行持卡完成感應交易,特約商店員工不得代為操作,更不得在卡片離開持卡人的狀況下代為操作。

新聞來源自 a片線上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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