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5日 星期日

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建物列管 (台灣新生報)

台北縣政府地政局將於八月二日起辦理九十九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作業,因此特別呼籲相關繼承人應儘速辦理繼承登記,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地政局方銘記局長指出,依據土地法第七十三條之一規定,土地或建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查明後應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申請登記,逾期仍未申請者,由縣市政府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為十五年;逾期仍未辦理者,將移請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所得價款如繼承人未於十年內申請提領者,將歸屬國庫。

台北縣九十九年度公告期滿逾期仍未辦繼承登記者,經統計被繼承人有八三八人,土地共五一三八筆,建物共三五二棟,土地總面積達一二一‧七七公頃,土地總價值高達新台幣七一‧七四億元,這些不動產都將自八月二日起開始列冊管理。

方局長表示,關於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之不動產,大部分係因民眾不知其祖先遺有土地,也有因繼承關係複雜或者繼承人人數眾多而難以會同辦理,往往造成該被繼承之土地無法有效利用,相當可惜。

新聞來源自 a片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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